建議認為,在綠色發展和資源節約備受關注的新形勢下,有必要制定法律法規對產品過度包裝進行嚴肅治理,并提出了三套方案。
1、第一套方案是由國務院頒布治理產品過度包裝的行政法規。在國辦發[2009]5號文和國辦發[2022]29號文通知精神和要求的基礎上,由國務院以暫行規定的方式頒布治理產品過度印刷包裝的行政法規。
2、第二套方案是修改完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》。針對2018年修訂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》增加專門一節對禁止產品過度包裝進行細化規定,并在第六章相應增加產品過度印刷包裝的法律責任條款。
3、第三套方案是制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過度包裝防治法》。全國人大常委會可對治理產品過度包裝進行立法調研,就產品過度包裝的界定標準、產品過度包裝的禁止性行為、產品過度包裝防治的激勵措施、產品過度包裝的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。